江蘇省自然資源廳于7月13日下發通知,要求各市、縣(市、區)自然資源主管部門、省土地勘測規劃院部署開展2020年度全省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工作,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。
通知指出,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,結合已有工作基礎,切實完善工作機制,優化工作程序,充分運用大數據手段提高工作效率,按照時間節點要求,高質量完成2020年度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工作。
通知明確,2020年度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評價工作包括兩部分內容:行政區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整體調查(簡稱“整體評價”)和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專項評價(簡稱“專項評價”)。
通知強調各市、縣(市、區)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工作組織協調,建立完善共同工作機制,制定工作方案,明確工作職責,確保組織機構、工作人員、工作經費和工作機制落實到位,統籌協調推進評價工作,確保按時、高質量編制有關評價成果。同時要強化開展數據調查監測和評價結果分析,以問題為導向,充分發揮評價成果在資源要素配置、用地政策制定、績效考核評價、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等方面的支撐作用。 |